江蘇衛(wèi)視《非誠勿擾》惹商標官司 態(tài)度強硬拒絕調解
《非誠勿擾》商標被告侵權
今年5月24日,揚子晚報報道了溫州小伙金阿歡起訴江蘇衛(wèi)視“非誠勿擾”欄目商標侵權一案。昨天是該案第二次庭審,江蘇臺堅持此前的答辯意見,認為“非誠勿擾”無論是商標圖案本身還是商標服務類別都與金阿歡注冊的有所不同,根本不存在商標侵權,當庭拒絕調解。
前情回顧
“非誠勿擾”商標持有人告“非誠勿擾”
30歲的金阿歡是“非誠勿擾”文字商標的擁有者。2009年2月,電影《非誠勿擾》剛開播沒多久,溫州人金阿歡就嗅到了電影名稱的市場價值,他參照電影海報字樣,采用繁體寫法,向國家商標總局提出申請“非誠勿擾”文字商標。其時,江蘇衛(wèi)視欄目“非誠勿擾”還沒出爐。等到2010年9月,金阿歡取得商標注冊證時,“非誠勿擾”已經熱播幾個月。
取得商標注冊證后,金阿歡迅速啟動了自己的創(chuàng)業(yè)計劃,創(chuàng)辦了號稱“中國第一實體婚戀加盟品牌”的“非誠勿擾”婚戀交友網站。
之所以來南京打官司,金阿歡說,實在是江蘇衛(wèi)視的“非誠勿擾”給他的經營造成困擾。金阿歡說,他想把“非誠勿擾”打造成線下婚介連鎖,營銷過程中,很多加盟商誤以為他跟江蘇電視臺有關,而他跟加盟商解釋清楚誤會后,對方會想“哦,原來是山寨”,信任度立馬降低。
原告訴求
要“非誠勿擾”改名,未提索賠要求
為此,金阿歡委托律師提起訴訟,將“非誠勿擾”欄目所屬的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告上南京玄武法院,要求對方停止“侵權”。
何謂停止侵權,訴狀沒有細說。第一次庭審時,金阿歡方面給出的解釋是,江蘇臺應當停止使用“非誠勿擾”文字進行宣傳。不過江蘇臺認為,真實意圖就是想讓節(jié)目改名。記者也曾就此致電金阿歡,他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具體訴求可在調解時進行商榷。
不過,昨天的庭審中,金阿歡的律師明確“停止侵權”的訴求包括改名。
記者注意到,金阿歡未提出索賠要求。對此,他表示,一是因為還沒有對賠償金額進行核算,二是不想讓別人誤以為自己炒作!拔抑皇菫榱司S權,如果人人都可以隨意使用商標,那市場秩序就會混亂無章!彼f。
被告反駁
“我們賣節(jié)目,你們賣婚介服務”
昨天是第二次開庭,雙方提交的新證據有限,仍堅持此前的觀點。江蘇臺代理律師重申“不構成侵權”的三點理由,除了節(jié)目制作方并非江蘇臺而是長江龍新媒體有限公司、節(jié)目開播時間早于金阿歡取得注冊商標的時間外,最重要的一點是,“非誠勿擾”系電視娛樂節(jié)目,金阿歡注冊的商標卻是第45類婚戀交友類,兩者在商標類別上存在差異,而按照商標法,跨類保護一般是不被支持的。
商標類別是否重合是昨天庭審辯論的焦點。金阿歡的律師認為“非誠勿擾”表面是電視娛樂節(jié)目,實質是相親交友平臺,兩者在類別上是相同的。江蘇臺代理人認為,商標法意義上的服務類別,應當根據商品性質劃分,不能按照節(jié)目內容的側重點區(qū)分。“有人說非誠勿擾是娛樂節(jié)目,也有人說它是交友節(jié)目,不管怎么定性,歸根到底它是一檔電視節(jié)目,我們賣的是節(jié)目,獲取的收益是廣告費,而原告的網站提供的商品是婚介服務,收取的是居間費(類似中介費)。”這位代理人認為,原被告雙方向社會提供的商品不同,使用商標的類別也不同,不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故而不存在商標侵權的可能。
庭審進展
原告同意調解 江蘇臺拒絕
庭審持續(xù)了三個小時,沒有當庭宣判。結束前,法官征求雙方意見,金阿歡同意調解,但江蘇臺斷然拒絕。
通訊員 玄妍 記者 陳珊珊
(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