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不可欺”事件背后的知識產權問題
“少年不可欺”事件有了最新進展,12月1日下午,優(yōu)酷公司通過新浪微博就此作出回應。
11月29日, 因為一句“少年不可欺”的維權宣言,無數網民將目光投向了一位網名叫做NIKO EDWARDS(以下簡稱NIKO)的少年,這位19歲少年在撰寫的《少年不可欺》微信文章里,用“圖文并茂”的方式闡述了他和團隊用氣象氣球給地球拍照的經歷和照片是如何遭到優(yōu)酷視頻盜用的過程,并聲稱要向制作方優(yōu)酷網和品牌商陌陌軟件兩家公司討要說法。
對此,優(yōu)酷公司12月1日回應稱,他們所拍攝的視頻《追氣球的熊孩子》存在三點問題:視頻標題與NIKO的文章重名,故事脈絡與NIKO的經歷有類似的地方,其中地球的圖片與NIKO發(fā)布的照片重合度較高。優(yōu)酷表示,雖然在法律范疇內尚不能認定為侵權行為,但出于對原創(chuàng)的保護和尊重,公開表示歉意,并已撤下此視頻,承擔所有責任。
90后的隔空喊話瞬間引發(fā)了網民的共鳴和關注,成為頭條新聞,不僅許多同齡人出來聲援NIKO,就連行業(yè)名人也加入其中指責優(yōu)酷的侵權行為。
原本是一樁很常見的網絡侵權糾紛,為何能在一夜之間引發(fā)巨大的網絡海嘯?專家們開始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不滿20歲的少年利用網絡來為自己維權,以及事件背后映射出來的知識產權保護困境。
為什么發(fā)微信維權
今年9月3日,NIKO和他的團隊一起完成了一項看似不太可能的嘗試——用氣象氣球給地球拍照。
計劃始于今年7月,NIKO向好友提出了這個想法,盡管在許多人眼里成功率極低,但奇跡還是發(fā)生了。
9月8日,NIKO在自己的微信公眾平臺上發(fā)表了名為《追氣球的熊孩子》一文,講述了給地球拍照的具體過程。而文章的發(fā)表迅速提升了團隊的知名度,也讓一些“伯樂”注意到了他們。
據NIKO自述,10月初,一位自稱在優(yōu)酷網工作的于姓編輯與該團隊聯(lián)絡,并介紹了一位王姓制片人給他們認識。
隨后,這位王姓制片人表示,優(yōu)酷將與陌陌品牌合作,拍攝一支完整展現NIKO團隊大膽行為的紀錄短片。一番考慮后,NIKO團隊初步與之達成了合作意向。在NIKO發(fā)表的文章中,可以看到,團隊提出了合作的幾點需求,其中包括視頻由團隊成員自己出演,勞務費獨立支付等等,而對方也同意了這些條件。
“看到他凌晨三點給我們回復郵件,當時真把我們感動了!盢IKO表示,王姓制片人曾以拍攝為由,向他們詢問了許多拍攝細節(jié),譬如拍攝的初衷、設備、原理和成本等等。
但11月4日,王姓制片人向他們表示由于資金原因,拍攝無法進行。
“團隊成員最初挺氣憤的,但當時我還是很理性地開導大家!比欢,事情很快讓NIKO自己也看不開了。11月底,經朋友告知,他發(fā)現優(yōu)酷網站上發(fā)布了同樣名為《追氣球的熊孩子》的視頻,但影片卻是一部宣傳“陌陌軟件”的商業(yè)廣告,廣告里面的一些內容和他們的作品十分相似。
NIKO隨即與王姓制片人取得聯(lián)系,這段電話錄音后來被放在維權一文中。電話里,王姓制片人表示該部視頻的拍攝與NIKO團隊沒有任何關系。
溝通未果,團隊成員決定在微信上將此事曝光。文章發(fā)布第二天,陌陌與優(yōu)酷先后在微博上發(fā)表聲明,要嚴查此事。
NIKO表示,自從一年前開始組建團隊進行創(chuàng)作,經歷過很多失敗和痛苦,但都不輕言放棄,因為這是成長中的必經之路,但他們苦苦換來的成果被他人盜用,就一定要討個說法。
身份和動機遭遇質疑
然而,這個微信賬號上寫著“少年不言苦、夢里捕蝴蝶”的少年,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維權文章不僅讓優(yōu)酷和陌陌兩家公司陷入危機,也讓自己站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很多網友在優(yōu)酷發(fā)布的聲明下留言,支持NIKO的維權行為,譴責優(yōu)酷和陌陌。
大V們也開始關注這一事件。房地產巨頭任志強在微博上表示:“缺少道德底線?這就不僅是個補償的事了!”
還有些年輕人直接把聲援上升到了“捐款”。在眾籌平臺“追夢網輕松籌”上,網友“璇子Daisy”發(fā)起了目標為1元的“請優(yōu)酷和陌陌做出回應:關于少年不可欺”的眾籌行動,并贏得了96人的支持,共籌得563元。一位捐款者向記者表示,之所以捐款是因為此事發(fā)生在同齡人身上,引發(fā)了他的共鳴。
但也有一些網友提出質疑。有的網友指出,NIKO團隊拍地球這一“創(chuàng)舉”并沒有什么驚人之處,因為早在2012年,國外就已經有人成功嘗試,優(yōu)酷網的工作人員也提出了這一疑問。
隨后,更多關于身份和動機的質疑紛至沓來。有網友認為NIKO可能是陌陌公司的員工,更有人將陌陌科技將于12月赴美上市一事與此聯(lián)系到一起,推測NIKO等人的行為是網絡炒作。
中國青年報記者向優(yōu)酷了解到,優(yōu)酷內部在文章發(fā)布第二天就成立了由高層負責的團隊,專項調查此事。優(yōu)酷有關人士稱,他們通過多種途徑與NIKO聯(lián)絡,但一直未能聯(lián)絡上,而對NIKO的真實身份,他們表示不清楚。
11月30日晚,NIKO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件事一定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會與優(yōu)酷私下交涉,以求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
此外,他表示與陌陌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之所以不能透露姓名,是擔憂可能被人肉搜索,“即便王姓制片人盜用我們的作品,但在我發(fā)表的文章中并沒有公布他的真實信息,尊重隱私權我還是懂的。”NIKO認為,現在還不是公布自己身份的時候,等到正式進入法律訴訟階段,他會親自站出來!拔椅ㄒ荒芡嘎┑氖俏抑皇且幻谊柺械诙袑W畢業(yè)的高中生,目前正準備去國外讀書!
中國青年報記者發(fā)現,NIKO列出的與王姓制片人溝通的郵件,多數為對方回復,團隊一方的郵件數量不多。對此,NIKO表示,不會把全部郵件內容公開。但郵件的不完整也讓一些網民認定此事是一場營銷炒作,因為網絡“短平快”的傳播特征更容易讓人出名。
雖然NIKO網絡維權的方式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同,但在中國互聯(lián)網實驗室創(chuàng)始人方興東看來,通過微信平臺維權的方式多少有些欠妥。
“這件事情完全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解決,在事件沒有調查清楚前,當事人就把事情依照自己的意愿發(fā)布、施加輿論壓力的做法實在欠妥。因為一旦失實,當事人很可能要承擔責任!狈脚d東說。
NIKO告訴本報記者,“我們只是想客觀理性對待這個問題,得到應有的尊重和理解!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副所長鄧希泉認為,因為微信的特性和年輕人的使用習慣,一些年輕人把它當成維權過程中最行之有效的工具。
少年維權背后的知識產權問題不容忽視
面對優(yōu)酷12月1日作出的回應,NIKO第一時間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不能信服與滿意,會向優(yōu)酷公司發(fā)送律師函。
12月1日,NIKO和其團隊發(fā)表了聲明,闡述了自己維權的要點!拔覀儚奈绰暦Q航拍地球是我們的首創(chuàng),《追氣球的熊孩子》原文也提到我們參閱了大量視頻和資料,我們被剽竊的是我們的故事經過、文案和圖片,這些才是獨屬于我們的!
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喬萬里表示,從知識產權保護的角度,NIKO團隊遇到的侵權類型主要是知識產權中的著作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的規(guī)定,此事件可能涉及到的著作權包括四項:創(chuàng)意、文字作品、攝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
喬萬里表示,用氣象氣球拍地球的創(chuàng)意并非NIKO團隊原創(chuàng),因此,他們的創(chuàng)意缺乏著作權最核心的條件——獨創(chuàng)性,無法得到著作權法保護。此外,根據目前雙方公布的視聽資料及往來郵件的比對,優(yōu)酷拍攝的《追氣球的熊孩子》廣告片應屬于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暫無證據證明復制了NIKO團隊錄制的拍地球視頻。
他認為,優(yōu)酷上播出的視頻與NIKO等人拍攝的作品在標題和文案上,有很多實質性的雷同,視頻中也疑似使用了NIKO等人的圖片攝影作品,而且沒有得到他們的授權。因此,優(yōu)酷的確有侵犯NIKO等人文字作品著作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和攝影作品復制權的嫌疑。
近年來,人人影視和射手網被關停、今日頭條版權糾紛以及土豆網涉擅播《舌尖上的中國》等一系列侵權事件的出現,讓人們格外重視互聯(lián)網的知識產權問題。
在法學界看來,NIKO團隊和優(yōu)酷的糾紛本身并不特別,但因為引發(fā)了大批90后的情感共鳴以及涉事公司較高的知名度,從而讓一直存在的網絡侵權問題為公眾所關注。
喬萬里認為,狹義的知識產權指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國內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中著作權案件占比很大,而發(fā)生在網絡平臺上的又占到近一半的比例!熬W絡日漸成為保護知識產權的主戰(zhàn)場,同時網絡侵權呈現出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號權等組合交叉特點,侵權類型多樣化、復雜化!
“著作權的界定相當復雜,因為其涉及復制權、發(fā)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里面牽扯的細節(jié)很多,每個問題的論證都需要耗費大量人力和時間,而類似于文字作品中的抄襲比例多少,都有可能影響到最后法律判定的結果!眴倘f里說道。
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春泉認為,單獨個體事件的出現并不能根本解決當前網絡侵權不斷出現的問題。
數年前,劉春泉曾代理《死了都不賣》歌曲侵權案,案件的實際賠償金額并不高。但他認為,一些侵權案件打到最后其實很難打贏,從而衍生出了當事人一些非常規(guī)的維權方式。
他認為,我國法律對知識產權問題的定性是清晰的,但在定量方面,由于法律責任過輕,導致對侵權者的處罰額度不高,甚至低于購買正規(guī)版權成本數倍,這是網絡侵權頻發(fā)的原因。
喬萬里認為,在網絡文化盛行的時代,年輕人是網絡文化的主要生產者,因此,被侵權的可能性很高,要提高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
他建議青年群體在進行合作時,可以先簽訂一個商業(yè)秘密保護協(xié)議,一旦合作方接觸過作者的作品、創(chuàng)意,就需要承擔保密責任,泄露給他人就需要承擔法律后果。
“保護知識產權才能讓青年人有不斷創(chuàng)新的動力!碧幵谳浾撲鰷u中的NIKO表示,這次事件給他們這群年輕人上了非,F實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