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和專利戰(zhàn),必然是亞馬遜賣家面臨的新挑戰(zhàn)
有條信息引起了跨境電商圈的熱議:亞馬遜上較知名的一些商標,比如Mpow, Amir等,在英國被深圳一家公司搶注了,這就意味著如果原商標賣家想在英國(歐盟)銷售,直接面臨的就是侵權(quán)。
自家辛苦打造的品牌,換一個市場銷售就變成了侵權(quán),著實不讓人舒服。
有人在朋友圈發(fā)圖,也有人留言指責,矛頭指向兩方面:
1. 搶注的商家不地道,人家已經(jīng)使用了你還搶注什么嘛;
2. 亞馬遜不分青紅皂白,理應(yīng)按照使用順序來,誰先使用誰就擁有啊。
我無意去爭論什么,只是想就事論事的談一談自己的看法。
在2014年之前,在亞馬遜上經(jīng)營確實是一片混亂的,可以隨意跟賣也很少有人在意商標保護,因為賣家少,跟賣與被跟賣者都會有很多的訂單,豐厚的利潤之下,何必花精力去打擊和驅(qū)逐跟賣呢,再者,在當時,大部分賣家并沒有很強的保護意識。
但隨著賣家數(shù)量增多,跟賣泛濫了,很多辛辛苦苦投入巨額資金打造出來的Listing被跟賣者破壞,輕者收到差評,重者甚至因為客戶投訴而遭到平臺禁售,這些都直接傷害了Listing的創(chuàng)建者,讓原銷售預期大打折扣,所以,采取保護措施驅(qū)趕跟賣者自然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當然,另一方面,隨著一些賣家實力增強,也逐步有了品牌意識,開始通過注冊商標作為基本的保護對象。
所以,這幾年代理注冊歐美商標的服務(wù)商都做得風生水起。
當一種趨勢來臨,有人會提前布局抓住趨勢,也同樣會有人因為一時疏忽而置于被動之地。
文章開頭講述的商標被搶注的事情,從道德上講,我們固然可以指責,但是從法律上來說,你確實只能接受。據(jù)說這些賣家聯(lián)系注冊者時,注冊者開口要價20W,但又能怎么樣呢?如果你想使用,恐怕也只能接受。
作為非法律科班出身的人,對于商標和專利的搶注,我肯定給不出絕對專業(yè)的建議,為此我專門請教了凱德盟商標知識產(chǎn)權(quán)方面的行家。通常來說,在大部分國家,商標都是按照誰注冊誰擁有的原則,同時,商標又有地域限制,中國的商標在美國沒有法律效力,美國注冊了商標也不意味著在歐盟就可以受到保護,即便蘋果公司,不也在中國為Iphone商標支付了高昂的費用嗎?
所以,還是那句話,生意就是生意,總是把生意往感情和道德的層面上拉,除了說明你不成熟之外,沒有其它任何幫助。
對于亞馬遜賣家來說,我們也只能是把別人的教訓作為可借鑒的經(jīng)驗,提前布局,該申請商標就申請商標,該申請專利就申請專利,今天你看到的僅僅是商標,而不遠的未來,你甚至會面臨自己賣得火爆的產(chǎn)品突然遭人舉報說專利侵權(quán),或者被人索要專利費等等,不要覺得詫異,我身邊已有賣家在為某些產(chǎn)品向?qū)@死U納專利費了,我也早在今年年初就曾經(jīng)發(fā)出過提示性的文字,提醒有能力的賣家要提前布局專利門檻,否則,你今天覺得生意難做而將就,明天恐怕連將就的機會都沒有了。
關(guān)于商標和專利的注冊,雖然可以在網(wǎng)上找到注冊美國商標的視頻,但我還是建議為了謹慎起見,委托專業(yè)的商標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機構(gòu)來做,畢竟現(xiàn)在注冊商標的花費,往往政府是可以補貼回來的,比如深圳的企業(yè)或者個人,注冊一個美國商標,可以補貼高達5000塊,而我們自己使用過的商標機構(gòu),注冊一個商標也僅僅4000塊左右,且能夠提供注冊前的全面查詢,注冊中的及時信息反饋,省心省力,挺好!如果再聯(lián)系到亞馬遜新近剛剛出臺的GCID備案政策,那注冊商標就更是有必要的了。
BTW,如果你產(chǎn)品確定,又打算歐美市場同步開拓,那你就需要歐美都去注冊商標了哦,否則像文章開頭的舉例,那就有點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