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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五一后 廣告宣傳將禁用“馳名商標”
走進商場超市,大家經(jīng)常能看到,不少商品包裝或是印刷廣告上印有“馳名商標”的字樣;而打開電視,“馳名商標”往往是一些商家對產(chǎn)品進行廣告宣傳的關(guān)鍵詞。 修改后的《商標法》將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實施。在新《商標法》的規(guī)定下,這種以“馳名商標”宣傳來吸引眼球的宣傳手段將被叫停。
記者昨日走訪各大商場看到,一些印刷廣告隨處可以看到“馳名商標”的字樣,在八方購物上二層的電梯一側(cè)的墻壁宣傳廣告中,衡水老白 干、板城和順的廣告板上印有“馳名商標”的宣傳字樣,而在家電銷售區(qū),煙機、灶具等產(chǎn)品打有“馳名商標”等宣傳字樣更是明顯,誠帝、櫻奇、歐意等廚電柜臺 將“馳名商標”的字樣表現(xiàn)的更為突出。誠帝廚電更是把馳名商標的字樣打在了現(xiàn)場灶具樣機的機體上。唐山市工商局相關(guān)負責人表示,馳名商標制度初衷是對知名 品牌進行保護,將其用于廣告宣傳,有違于馳名商標制度的初衷。在新《商標法》實施前的過渡期間,唐山工商部門將對新的《商標法》進行全面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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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了解,對于馳名商標制度的完善是新《商標法》一個突出的亮點,該修正案規(guī)定“生產(chǎn)、經(jīng)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違者“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罰款”。(閆漪)
(責任編輯:殷俊紅)